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是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实行中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考试包括初级、中级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中国范围内有效。
其中,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方可取得初级会计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和《财务管理》三个科目,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实行考评结合制度,报考人员必须先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实务》考试,考试通过后,需在三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领取高级会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