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外汇也称“清算外汇”、“协定外汇”或“双边外汇”,是指记载在双方指定银行户上的外汇。未经有关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记账外汇不能转换为别国货币,且通常只能根据有关协定在协定国之间使用。在清算(支付)协定下,两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无须逐笔结清,当一方完成一笔进口或出口交易时,两国银行根据协定分别记,将交易金额以记外汇记在双方指定银行的清算户上,到协定的期限再清偿双方债权债务的户差额。在国际贸易中,用记外汇清算结账的进出口贸易叫做“记账外汇贸易”。
记账外汇的采用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同时节省了现汇,是国际贸易活动中运用比较普遍的一种国际清算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