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以租代购汽车时: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汽车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2、支付租金、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租赁期满,留购汽车时: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固定资产——生产经营用汽车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汽车

  企业以租代购汽车,应当计入“固定资产”、“长期应付款”等科目进行核算,租赁期满留购租赁资产时则通过“固定资产”相关二级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