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已于2015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取消了注册资格,从2015年起,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更名为“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其类别也由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

  税务师考试设有《税法(I)》、《税法(II)》、《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以及《涉税服务实务》共五个科目。其成绩实行以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考试成绩合格且通过领证资格的考生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