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行政法规包括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以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其中,《总会计师条例》主要规定了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任免、奖惩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行政法规规定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编制和对外提供的要求、法律责任等,它是对《会计法》中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规定的细化。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其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仅次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会计行政法规制定的依据是《会计法》,其效力仅次于会计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