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是财政部、教育部制定并发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等机构。该《制度》分为总则、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财务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附则等14章76条。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单位,不再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及《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