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资格考试设置经济专业初级资格、中级资格以及高级资格三个级别。初级、中级考试设有《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科目;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经济实务》一科。

  其中,《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