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时,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最后两年的前面各年,用年限平均法折旧率的两倍作为固定的折旧率乘以逐年递减的固定资产期初净值,得出各年应提折旧额;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最后两年改用年限平均法,将倒数第二年初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在这两年平均分摊。其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折余价值×年折旧率。
我国现行财会制度规定允许的加速折旧法主要有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两种。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时,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最后两年的前面各年,用年限平均法折旧率的两倍作为固定的折旧率乘以逐年递减的固定资产期初净值,得出各年应提折旧额;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最后两年改用年限平均法,将倒数第二年初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在这两年平均分摊。其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折余价值×年折旧率。
我国现行财会制度规定允许的加速折旧法主要有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