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

  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原则,与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原则相同。企业应设置“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期末,应将“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