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有两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一类从事优良资产管理业务,如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以及证券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部或资产管理方面的子公司,主要面向个人、企业和机构等,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账户分立、合伙投资、单位信托等;另一类从事不良资产管理业务,是专门处置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