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

  通常关税完税价格就是发票上表明的成交价格,即进口商在该货物销售出口至进口国时实付或应付的价格,但只有当进出口商申报的价格被海关接受后才能成为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经海关审查未能确定的,海关应当依次以下列价格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从该项进口货物同一出口国或者地区购进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该项进口货物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成交价格;该项进口货物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在国内市场上的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其他税收以及进口后的运输、储存、营业费用及利润后的价格;海关用其他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