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债准备金是各级政府为及时偿还到期债务,避免还债扣款冲击地方预算正常运行,按当年到期政府债务的一定比例在预算中安排的专项资金,偿债准备金是地方政府防范财政风险的一项重要举措。

  偿债准备金的管理应当按照财政体制实行筹、借、用、还相统一制度,确保以外债偿还的原则办理。政府使用偿债准备金时必须订立严格的贷款合同,明确规定贷款数额、用途、期限、利率、结算办法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同时必须有财政部门认可的法人担保或财产抵押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