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税即“劳务报酬所得税”,是针对劳务报酬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佣金)、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适用税率;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劳务报酬所得×(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