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税权的内容体系主要包括:

  1、税收立法参与权,国民有权参与税收立法的设定与分配,包括参与税法的制定、修改、解释、调整、废止、减免等;

  2、税收监督权,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税收开征、税务管理、税款使用过程中进行依法监察督导,预防、纠正违法行为;

  3、税款使用权,公民有权使用和享受国家以税收提供的公共设施及福利,并且这种使用理应是免费的;

  4、税收知情权,公民对于与税收及自身利益有关的国家决策、事务及社会上重大相关事件有了解知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