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法的形式包括:

  1、全额免税法,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纳税人课税时允许从其应税所得额中扣除来源于境外、并已向来源国纳税的部分所得。

  2、累进免税法,指居住国政府对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免税,但在确定纳税人总所得的适用税率时将免税所得并入计算,对纳税人其他所得仍适用其免税所得额扣除前所适用的税率。

  免税法也称为外国税收豁免,是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境外并已向来源国政府缴税的所得免于征税的方法,其制定目的在于从根本上消除因双重税收管辖权而导致的双重课税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