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的编制应该做到要素完备、意见准确、证据充分以及内容合法。

  其中,要素完备指注册会计师编制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齐全,缺一不可,包括标题,收件人,引言段,责任段,审计意见段,注册会计师的签章,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报告日期;意见准确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应真实地反映审计的情况,通过审计报告将审计意见确切地传达给报告使用者;证据充分指注册会计师所取得的审计证据足以支持审计意见,减少审计风险;内容合法指注册会计师编制和出具审计报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