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的特点有:

  1、独立性强。这体现在多方面,比如审计机构是单独设置的,审计经费及收入有稳定的来源,人事任命也是独立的;

  2、强制性大。国家审计在整个审计组织体系中占主导地位,被审计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3、权威性高。规范国家审计行为的《审计法》在规范国家审计监督制度方面,是仅次于宪法的国家法律,地位比较高;

  4、综合性广。国家审计的监督面广,从不同侧面、不同环节上监视着经济活动的运行轨迹;国家审计的监督层次广,通过大量的微观审计,直接督导微观主体依法开展经济活动,间接提高宏观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