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完税凭证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所有需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也是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可以用于增值税抵扣的凭证之一,在增值税的税收征管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