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通知书是内部审计机构在实施审计前,通知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接受审计的书面文件。内部审计机构应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审计业务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

  审计通知书除了送被审计单位,必要时可抄送组织内部相关部门。涉及组织内个人责任的审计项目应抄送被审计者本人。审计通知书的基本内容通常包括被审计单位及审计项目名称、审计目的及审计范围、审计时间、被审计单位应提供的具体资料和其他必要的协助、审计小组名单、内部审计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签章和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