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人员的组成主要包括国家审计署的审计长、副审计长、地方各级审计厅、局的厅、局长、各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人员和非领导职务的一般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审计机关负责人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的,不得随意撤换。

  国家审计人员专指在中央审计机关、地方审计机关和派出审计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在其他行政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以及在内部审计机构、社会审计组织中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