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初余额审计的目标包括:

  1、证实期初余额是否存在对本期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错报或漏报;

  2、证实上期期末余额是否正确结转至本期或已恰当地重新表述;

  3、证实上期适用的会计政策是否恰当及其变更是否合理;

  4、证实上期期末存在的或有事项是否已作恰当处理。

  期初余额审计是会计师事务所在首次接受委托时对被审单位会计报表的期初余额所进行的审计活动,一般不需要针对期初余额发表审计意见,由于期初余额是被审期间会计数据的重要基础,审计人员必须对其进行验证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