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接受审计风险是审计项目完成后,审计人员或会计师事务所准备承担或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是由审计人员或会计师事务所主观确定的,其与评估审计风险的差异,即为需要主观努力的程度,也是决定审计项目取舍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

  可接受审计风险主要受以下三个因素控制:

  1、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承受能力: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承受能力越强,可接受审计风险越高;

  2、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使用者的情况: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使用者素质越高、范围越广,对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利用程度越高,可接受审计风险就越低;

  3、行业之间的竞争情况: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越激烈,可接受审计风险也就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