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文书的特征具体如下:

  1、合法性:依法审计是审计监督的基本原则,各类审计文书的写作,特别是要得出结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审计文书,必须以有关法律为准绳;

  2、权威性:部分审计文书是以文件的形式制发的,有着法律的权威性,而部分审计文书,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发出,而是要作为制发文件的依据或记录审计活动的证明,如审计取证材料、审计工作底稿等,也具有与以文件形式发出的审计文书相同的效力;

  3、保密性:审计文书对有些内容需要在一定的期限或一定的范围内,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