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会计原则是对法务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务会计工作所必须遵守的规范和标准。

  法务会计原则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合法原则:法务会计工作的开展要以法律规范为指引,涉及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

  2、怀疑原则:法务会计人员处理每个案件时均要持有“怀疑一切”的态度,假设任何与所查案件有关的人都有犯罪的动机与可能性,并将其作为处理有关事项的原则;

  3、独立原则:法务会计人员要坚决以独立的态度处理各种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影响,完全以专业判断得出结论,法务会计信息要公平公正地符合表述对象;

  4、真实原则:法务会计要真实表述所反映的对象,不能随意编造、删减事实,需要涵盖所有的合法与非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