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公共关系工作原则有:

  1、遵守法纪原则:社会组织的会计人员应当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的范围内进行;

  2、客观公正原则:要清正廉洁、不谋私利,办事依政策、讲原则,又合情合理,不偏不倚,不感情用事;

  3、诚信无欺原则:要真诚待人、信守承诺,切不可欺大压小、见风使舵;

  4、互动沟通原则:要相互沟通、互动交流,以取得对方的理解,达成共识,解决问题;

  5、甘愿服务原则: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多为对方着想,乐于贡献,多办好事、实事,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注重形象原则:会计人员要时刻注意维护组织形象与会计形象,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克服不利于会计公共关系工作的言谈、举止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