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开办费的列支范围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项目。

  开办费指企业在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支出。

  在会计实务中,企业的开办费一般通过“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以及“银行存款”等科目进行核算,然后在期末将“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