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成本原则是指在会计计量时,资产按照其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时所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其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生活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历史成本又称“实际成本”,是取得或制造某项财产物资时所实际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采用历史成本原则的初衷是认为资产负债表的目的不在于以市场价格表示企业资产的现状,而在于通过资本投入与资产形成的对比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这种对比需以历史成本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