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托责任观理论中,会计目标在于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强调对委托方的忠实性。而受托责任实际上是一种产权责任,产权必须如实反映、不偏不倚并可以验证,以维护产权主体的权益,因此更加强调可靠性。在计量属性和计量模式的选择上,受托责任观主张采用历史成本。为了客观、有效地反映受托责任,会计信息应尽可能精确。

  从会计发展的历史看,随着公司制企业的出现与流行,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委托代理关系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从而形成了以受托责任为目标取向的受托责任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