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类账及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应按平行登记规则进行登记,具体如下:

  1、对于需要提供其详细指标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应根据审核无误后的记账凭证,记入总分类账户和有关明细分类账户;

  2、登记总分类账及其所属的明细账的方向应相同;

  3、记入总分类账簿的金额与记入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簿的金额应相同。

  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都是用以提供会计核算指标的账簿。总分类账对其所属明细账起统驭和控制的作用,明细分类账对其总分类账起补充和说明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