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财务报表上述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资产负债表表示企业在一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利润表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表表达在一固定期间内,一家机构的现金的增减变动情形,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附注是对财务报表本身无法或难以充分表达的内容和项目所作的补充说明和详细解释。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至少披露编报企业的名称、资产负债表日或财务报表涵盖的会计期间、人民币金额单位。财务报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予以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