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平行登记规则,应注意以下三点:

  1、平行登记的期间和依据应相同。即对于每一项经济业务,应根据审核无误后的同一凭证,在同一期间内,一方面记入有关的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记入同一时期该总分类账所属的有关各明细分类账户;

  2、平行登记的方向应一致。即登记总分类账及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的方向应当相同;

  3、平行登记的金额应相等。即记入总分类账户的金额应与记入其所属的各明细分类账户的金额相等。

  平行登记是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都要以会计凭证为依据,一方面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记入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