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也有例外情况,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