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权是被依法授予的,为履行会计监督职务所享有的强制他人服从的权力或力量。会计监督权来自于财产权利以及法律的规定。
具有会计监督权的机关、机构和个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对被监督主体实施监督,其监督行为受国家强制力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干涉阻挠,必须服从。否则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会计法》第29条明确规定,单位领导人和其他人员对依照本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监督权是被依法授予的,为履行会计监督职务所享有的强制他人服从的权力或力量。会计监督权来自于财产权利以及法律的规定。
具有会计监督权的机关、机构和个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对被监督主体实施监督,其监督行为受国家强制力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干涉阻挠,必须服从。否则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会计法》第29条明确规定,单位领导人和其他人员对依照本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