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1、被审计单位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
2、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或者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审计机关可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被审计单位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