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财务与会计》科目满分为140分,及格分为84分。
符合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此外,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地区居民,经审核通过,也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其中,涉税工作包括涉税教学与科研、税务机关工作、企事业财税岗位工作、涉税服务专业组织等。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财务与会计》科目满分为140分,及格分为84分。
符合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此外,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地区居民,经审核通过,也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其中,涉税工作包括涉税教学与科研、税务机关工作、企事业财税岗位工作、涉税服务专业组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