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银行从业资格证书批准日的下一年起,每个自然年为一个继续教育周期。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个周期内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通过银行业监管部门、中国银行业协会及各地银行业协(学、公)会、金融机构、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大专院校以及其他合格教育培训机构完成的网络或面授教育培训不低于30学时;通过其他方式完成的继续教育学习不低于60学时。

  考试办公室对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持证人员,考试办公室视情节给予适当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