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的职能包括:

  1、金融调控职能。中央银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目标,通过金融手段,对整个国家的货币、信用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进而影响国民经济的运行。

  2、公共服务职能。中央银行向政府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向政府融资、代理国库收支业务、代理国债发行、办理债券到期时的还本付息、为国家掌管黄金外汇等国际储备等。中央银行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保管各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为金融机构融通资金、办理支付清算业务、为社会提供服务等。

  3、金融监管职能。中央银行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和金融市场实施规制与约束,促使其依法稳健运行的一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