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五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设立审计委员会,该准则也明确规定了我国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审计委员会制度是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是在有关职业组织、立法机构和企业自身要求的共同推动下发展起来的。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中的一支独立的财务力量,它强化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加强了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