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一般没有发放考试用笔,但考生可以自行准备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以及铅笔。此外,还可携带直尺、不具有文字储存及显示、录放功能的计算器等,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书籍、纸张、饮品以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座位。若考生需要草稿纸,可向监考人员进行申请,考生不得自行携带草稿纸。
考生若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应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考试期间未按照规定放在指定位置,或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的考生,将由监考人员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改正。考生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监考人员将终止该考生本场考试,并责令退出考场;此外,由省级注协给予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