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

  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共有六科,分别是《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经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阶段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