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应考人员,可以申请免予cpa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按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协议范围内的人员,可以免予cpa部分科目的考试。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规定,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报地方考办审核。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协议范围内的人员,可直接向财政部考办提交资料并提出豁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