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汽车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企业所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也可以用于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