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5年考完的年份是从考生通过的第1门科目考试的当年开始计算,5年内应完成专业阶段全部科目的考试。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规定,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方可具备报考综合阶段考试的条件。若5年后仍有科目未通过,则第1年通过的科目失效,考生需重新进行失效科目的考试。

  考试设有《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六门科目,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