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五年周期是从参加税务师考试成绩合格的那一年算起,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滚动式作废,考生须在连续五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

  具体说来,第一年考生通过了《税法一》、第二年通过了《税法二》、第三年通过了《涉税服务实务》、第四年通过了《涉税服务相关法律》,但是在第五年,并没有通过《财务与会计》,所以到了第六年,考生不仅需要报考《财务与会计》,还需要报考《税法一》,也就是说考生并没有在五年内通过全科,所以第一年通过的《税法二》作废,以此类推,直到连续的五年通过所有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