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后,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两年以上,可以向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出具的符合注册条件的承诺,以及申请人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人在该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业的承诺。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发给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非专职从事审计等事务所专项业务的人员可以登记成为非执业会员,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并获得协会赋予的相关会员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