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级会计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三科,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中级资格考试大纲,其考试内容不超出考试大纲范围。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每门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一般为60分及格。且中级会计考试以二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