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具有免考条件,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相应科目:

  1、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2、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需要注意的是: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是指取得高级证书后满两年。起始计算时间是评审委员会通过的时间,不是证书颁发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