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可以凭借审计工作经验或通过与专家及其他有关人士进行讨论的方式,了解专家的专长领域。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了解专家的专长领域,以能够实现审计目的,确定专家工作的性质、范围和目标,以及评价专家的工作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的。

  其中,专家,即注册会计师的专家,是指在会计或审计以外的某一领域具有专长的个人或组织,并且其工作被注册会计师利用,以协助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专家既可能是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专家,也可能是会计师事务所外部专家。但是不包括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