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率的特殊政策指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使用简易计征方法计征税费时,针对特殊应税行为和应税对象所适用的与增值税征收率相关的各项特殊政策。我国征收率的特殊政策主要针对固定资产的处理,如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二、三项内容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