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的方法如下:
1、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2、母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也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判断母公司能否控制特殊目的主体应当考虑如下主要因素:母公司为融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特定经营业务的需要直接或间接设立特殊目的主体;母公司具有控制或获得控制特殊目的主体或其资产的决策权;母公司通过章程、合同、协议等具有获取特殊目的主体大部分利益的权力;母公司通过章程、合同、协议等承担了特殊目的主体的大部分风险。